“没交物业费就成了被告?” 巡回法庭进小区,现场调解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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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进小区的方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起到了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的作用,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烦心事、揪心事、闹心事。

    不久前,芦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芦淞区某物业公司与业主张某、刘某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受理后,芦淞法院秉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理念,6月11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将法庭前移,走进涉及案件的小区进行现场调解。

    承办法官谢桂林在网格员陪同下,走进了该小区了解情况,小区业主急忙上前对法官说道:“没交物业费我就成被告了?我不服气、不理解,小区内部过道瓷砖脱落、电梯门框损坏无人维修、车库车辆乱停乱放、消防通道严重被堵、卫生垃圾无人清理……反映了很多次都没用,没有感受到服务,缺乏安全感,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疏导被告情绪,公正维护双方利益,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指出双方问题。

    目前,法院方面正在核查物业服务中心的真实物业服务质量,下一步,将再次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调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芦淞法院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将司法服务前移至社区,为物业纠纷当事人提供“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解决渠道,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快捷、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为群众办实事。(通讯员 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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