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任性垂钓 15名钓友被“缴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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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治行动开展后,仍有垂钓者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 记者 刘平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整治行动还需要持续开展,不然垂钓者又会扎堆。”6月15日,石峰区响石岭街道白石港社区的网格员发现,位于该社区白石港老河街附近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仍有个别垂钓者在江边垂钓。就在不久前,一场联合执法行动在该处江边开展,15名垂钓者被没收钓鱼设备,渔获全部当场放生。

    目前,垂钓现象多了起来。值得注意的是,野外钓鱼需要注意遵守相关禁渔规定,谨防触碰法规红线。

    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15人被“缴械”

    白石港社区党总支书记、网格长周平介绍,6月10日晚上7时左右,石峰区河长办联合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一起在白石港老河街附近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开展整治行动。

    一级水源保护区江段,江边安装有隔离栏,隔离栏上有悬挂有告示,明确“严禁游泳、钓鱼、电鱼、捕鱼”。当天,当执法人员赶到江边时,发现有15名垂钓者在被隔离栏围住的江边垂钓,个别垂钓者甚至在江边支起了遮阳棚。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没收了垂钓者的钓鱼设备和渔获,当场将20余条鱼全部放生。多名垂钓者表示,有部分隔离护栏在涨洪水时被冲毁,留有口子,于是这些垂钓者乘虚而入,此次整治行动让他们吸取了教训。

    湘江干流水域“10年禁渔”,禁止垂钓

    据了解,《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在全市重点水域分类实施禁渔。我市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即渌口区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茶陵县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湘江干流株洲段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通告》规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可视钓、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利用船舶、排筏、浮动平台等工具垂钓;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禁止在跨江大桥上垂钓。禁止销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在广告媒介、电商平台、店铺标示标牌等发布涉及经营非法渔获物的内容。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违反禁渔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捞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市民如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110或市农业农村局电话2868236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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