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捐款收据
在攸县档案馆珍藏着3张泛黄、有些破损的收据,这些收据均用土纸书写,有固定格式,盖有公章或多枚私章。
第一张上写:兹收到刘各八捐款洋边壹拾陆元整所收是实。落款为湘东南挺进队队长炉天才、政委刘培善,日期为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张上写:兹收到龙塘冲刘各(注:当时漏了一个“八”字)捐款洋边壹拾肆元整所收是实。落款为湘东南挺进队没收征发委员会队长炉天才、政委刘培善,日期为一九三五年七月壹日。第三张写着:兹收到刘葛祥捐款洋叁拾元整是实。落款为湘赣军区第二分区没收征发委员会代主任攻白,日期为一九三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这三张收据是捐款人酒埠江镇酒仙湖村村民刘葛祥(小名刘各八)的儿子刘李运捐献给国家的。时隔80多年,由于保管较好,字迹、印章等大都比较清晰。经攸县党史研究室人员深入调研,了解到三张捐款收据是红军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最好见证。当年,红军主力长征后,湘赣革命根据地大部分地区被反动派占领,被困深山的谭余保、刘培善领导的湘赣红军给养极其困难。这3张收据便是那时筹款留下的。(详见本报5月24日A13版报道)
(本栏目文图由市档案馆、攸县档案馆提供,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何春林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