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芦淞路星通鞋城路段出现擅自开启消火栓现象。星通鞋城的保洁人员用扳手开启绿化带内消火栓,接上水管,对市场周边地面进行冲洗。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确认位于芦淞路绿化带内、被人开启取水的消火栓属于自来水公司维护范围。但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自来水公司无执法权,发现擅自开启消火栓现象,以教育为主,曾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无果。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介绍,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私自开启消火栓取水打扫卫生,属于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