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渌口区伏波大道出现惊心一幕:一辆牌照为湘B52607的运输车在道路中间爆胎后,维修人员竟在车流中更换轮胎。修车现场,维修人员将面包车停放在运输车后面,在来车方向约30米处放置了一个警告标志,两车均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来车往的道路中间,多逗留一秒,危险系数就增加一分!民警提醒,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