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融消费纠纷 找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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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周圆)近日,在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的努力下,我市首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案件当事人签订了委员会协议书。

    2017年至2019年间,当事人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多份保险,涉及保险金额近百万元。受疫情影响,王先生急需资金周转,故以保险合同保障期限太长,无法承担后期保费等内容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提前退保。该保险公司多次与王先生协商,双方于2020年4月协商并签订退保协议书。但王先生在签订协议书不久后又反悔,提出其他的要求,导致退保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为此,该保险公司请求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经调查取证后,今年5月14日该调解委员会约谈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株洲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议书。3日后,王先生在调解委员会成员及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下,前往天元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以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此案成功结案。

    据了解,株洲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市首家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组建行业调解员库,调解员人数50人,并已建立互联互动、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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