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谭筱 通讯员 吴葵)离高考只剩下几天时间,考试时有哪些小细节需要注意?哪些物品不能带入考场?6月2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守则主要增加了考生佩戴口罩的规定,修改了可携带物品的规定,并提醒考生第3天选考科目考点的相关安排。
进出考点,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守则要求,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各类饰品等参加考试,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考生进出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进入考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语文、数学、外语和对口考试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选考科目(物理、历史、生物、化学、政治、地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才能交卷出考室,上午或下午继续参加第二科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点指定的考生候考休息区域等候,并按时参加第二科考试。上午或下午只参加一科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走专用通道离开考点。
考试违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