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因为离上班地点近,才选择这家健身机构,结果两个月后,他们就换场地了。”5月27日,在天元区神农广场一单位工作的兰女士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求助,称她和两名同事因不满健身机构搬迁,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会费,但被健身机构以违约为由,必须扣除违约金和相关赠品的费用。
合同签完不久,健身房就搬迁了
消费者
兰女士、万女士、袁女士是同事关系,三人同在神农广场一单位工作。去年11月30日,兰女士和万女士选择附近一家提供普拉提教学的机构,进行普拉提训练、学习。两人与株洲冠普体育公司签订会员合同,并分别缴纳3000元会费。
不久,袁女士在两人推荐下,也选择了这家普拉提教学机构,花费5970元购买私教课程。
今年1月31日,普拉提教学机构发出公告:由于本店和商场方协调不顺,从2021年2月1日起,该店所有会员统一转至苏宁店上课,所有课程正常约课。
“离我们上班的地方远了,要开车过去,担心停车不方便。”兰女士称,健身机构搬迁到苏宁广场,属于单方面行为,没有经过会员同意,应属于违约行为。
解除合同,退费须扣违约金
健身机构搬迁到苏宁广场后,招牌名为某体康训练中心。5月27日,记者联系该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不久,工作人员回复了一份处理方案。
方案根据三人的训练情况,扣除已学课程费用,并减去办会员卡时所赠送的瑜伽服费用,每套标价550元。再在剩余费用基础上扣除30%违约金。
到底谁违约了?5月31日,记者和兰女士、万女士来到该中心了解情况,但店方负责人没有出面沟通。
律师
健身机构应承担部分责任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表示,消费者与健身机构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涉及健身场地及场地搬迁的相关条款。根据合同约定,健身机构提供了“符合普拉提培训标准的练习场所,以及合同规定的培训课程”,就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果健身机构场地搬迁距离过远,导致合同实际履行困难,且未经过会员同意,则有违约嫌疑,健身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扣费问题,周灿辉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未就兰女士等人遇到的情况做出约定,健身机构应向兰女士等人出示购买瑜伽服的正规发票。
而30%的违约金是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纠纷是因健身机构搬迁教学地点导致,健身机构应当合理降低违约金比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