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是重要举措,但一定要避免“一放了之”,构建起与它相配套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是重点,落实与它相配套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是关键。
围绕刚刚发布的三孩生育政策,从我的理解来看,应该要做好这五件大事:
首先,法律要先行。目前我国计划生育的法律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位法是三个部门法规;下位法为地方法规,构成三个层面的计划生育法律制度。现在即将实行三孩生育政策,各个层面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出相应的修正,依法治国的时代要依法计划生育。
其次,构建生育安全和生育关怀的公共政策体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事情,即“一小一中一老”。“一小”应抓紧建设相关的托幼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同时,要让不同的社会力量也能加入到兴办托幼事业的行业当中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要做到生得起、养得起。
“一中”,是要加强生殖健康的技术服务和教育服务,比如对优生优育的知识普及,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同时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恋爱观念、家庭观念。除了这些知识教育以外,还应加强婚前健康检查、孕期健康检查、产妇产后保健服务以及对新生儿的关怀和服务,以及生育保险、生育休假、个人所得税减税等一系列方面的权益维护和服务。
“一老”,则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既包括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也包括了居家、社区、机构以及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系构建,同时还包括了对整个社会的适老化环境、适老化政策体系的建设。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用。
最后,加强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建设。既要体现对新生儿、青少年的关怀关爱,同时也要让中青年能够在生育面前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怀和安全的服务,以及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养老敬老爱老环境,塑造一个全新的全生命周期关爱的社会环境。
(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