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转租后毁损 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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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施工需要,A公司向B公司租赁了一批施工围挡,期限14个月。之后A公司在10个月的时候就完成了大部分的施工内容,围挡闲置。C某因承包了一个项目需要围挡,于是和A公司商量,租这些围挡3个月并按照A、B公司之间的合同标准来支付租金。

    A公司向B公司征求意见,B公司回复称A公司可以自行处理。于是,A公司与C某签订了租赁合同。C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损毁了部分围挡,且因为资金紧张未能赔偿。

    聂律师认为:

    《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A公司将租赁物转租给了C某,A公司和B公司的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A公司具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C某造成租赁物毁损,A公司应向B公司做出赔偿,同时A公司可向C某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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