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罗兰 冯田)近日,茶陵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据悉,本案是茶陵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该案中,未成年人小霞(化名)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联合救助下得以继续学业。
父亲因意外不幸丧生,家里的顶梁柱没了
一年一度的高考要来了,学校里充满了紧张的学习氛围。17岁的小霞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认真学习,她下半年就要升入高三了。可很少有人知道,她因为遭遇家庭变故,差点辍学的事情。
2019年9月12日,小霞的父亲受雇于焦某,一起帮助龙某建房。在作业过程中,焦某自带的简易吊车设备在运输混凝土时突然从天花板脱落,不慎将站在下方的小霞父亲当场砸死。作为家中顶梁柱的父亲没了,小霞一家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靠每月的低保金和亲戚的救济度日。
“那个时候,我们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差点学也上不起了。”小霞说。
被执行人拒不赔偿,执行陷入僵局
去年4月,小霞的伯伯作为代理人向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霞家不仅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霞的母亲还是智力低下的残疾人,小霞和她的妹妹也都是在校学生,于是把信息反馈给控申部门。同月28日,茶陵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之后,承办检察官一直心系小霞一家,隔三差五就给小霞伯伯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去年7月6日,法院判决焦某、龙某分别支付小霞一家各项损失34.5万、2.7万余元。可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竟然拒不赔偿,一时间执行陷入僵局(注:被执行人已被判刑)。无奈之下,法院只得作出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
启动司法救助程序,6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
至此,小霞一家陷入了困境,小霞也即将面临辍学。今年3月29日,茶陵县检察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呈报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进行三级联合救助。
为了争取更多支持,茶陵县检察院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找来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向法院递交了免交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函。同时,检察官还考虑到小霞家庭的特殊情况,建议村委会成立司法救助金监管小组,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司法救助实效。
“家访时,我们察觉到小霞父亲的去世,让正在读小学的小霞妹妹备受打击。”对此,省检察院与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进行了对接,4月8日,该公益组织的志愿者受邀来到小霞家,对小霞及其妹妹进行心理疏导,并表示今后将邀请姐妹俩参加中心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她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5月18日,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顺利发放到位,小霞的学业因此得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