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三大专项计划 茶陵炎陵学生可报考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孙晓静 通讯员 吴葵)昨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三大专项高校招生计划在我省的具体实施细则已出炉,茶陵县、炎陵县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考。

    类别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该专项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录取形式: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填报征集志愿,如仍不足,可按规定,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类别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该专项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或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2015年12月31日前)。

    录取形式: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类别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该专项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该类报考考生目前已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有关高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录取形式: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投档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