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大佬曝坐庄黑幕,监管介入
“黑吃黑”的大片延伸到了A股市场?
近日,知名私募基金人士叶飞点名多家上市公司、券商参与所谓“市值管理”,实施“坐庄”,甚至有基金被“黑吃黑”成“接盘侠”,引发金融圈“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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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叶飞1994年进入资本市场,2003年进军私募投资,2010年创办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旗下“倚天雅莉3号”曾被评为全国阳光私募半年度冠军。同年,叶飞因操纵多家公司股票价格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663.8万元,并处以1991万元罚款。
为何叶飞不惜玉石俱焚,单挑各大“庄家”,把资本市场“市值管理”的灰色利益链条拉到聚光灯下?叶飞通过个人微博账号提供了“剧本”。
5月9日,叶飞发布微博称,今年3月份,中源家居委托的操盘方蒲菲迪通过中间人找到了他,双方约定,叶飞帮助盘方联络下游公募基金及券商资管的资金做市值管理,并约定公募及券商资管在3月31日买入中源家居股票,按约定锁仓代持保底给保证金,并拟将股票拉升30%以上。但后续公司股票持续下跌,蒲菲迪不仅不锁仓,还直接出货给他们,且拒不支付保底的保证金,导致公募和券商资管损失大概几百万。
点名中源家居后,叶飞没有停止爆料的步伐。5月14日,他在微博上预告,“看了一下材料,计划爆料18家上市公司,只多不少!一周一家!”
5月15日,叶飞又在直播中点出了包括众应互联(*ST众应)、华钰矿业(ST华钰)、维信诺、昊志机电、东方时尚和隆基机械等多家上市公司,这些公司也被股民称为“叶飞概念股”。
此外,叶飞的举报内容中,申万宏源证券、民生证券、恒泰证券、天风证券等券商被点名参与到所谓“市值管理”事件中。
立案调查!监会和交易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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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在网上的爆料,迅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5月1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5月13日上交所即启动排查相关账户,并于当日下午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如实披露相关情况。证监会派出机构已约谈公司及相关各方,并启动核查程序。
梳理显示,5月13、14日,中源家居、东方时尚相继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5月14日,昊志机电、隆基机械、维信诺等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5月16日,证监会再次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有关案件查处进展,我会将及时予以公布。”证监会表示,“欢迎市场各方特别是了解情况、掌握证据的人士,通过常规渠道举报证券期货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
涉事公司纷纷否认,叶飞回怼: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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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中源家居回应称,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委托有关盘方购买公司股票,开展“市值管理”,也未接触或与蒲菲迪、微博大V“叶飞私募冠军直说”相识。
中源家居董秘张芸公开表示,公司与叶飞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未参与任何市值管理行为,此事已向浙江证监局、上交所备案。不过叶飞随后“点评”张芸发言称,“我们都是通过中间人来往,如果我们直接来往,说明足够信任,还会举报你吗?”
5月14日,东方时尚亦否认开展“市值管理”,称未接触“叶飞”及其“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且核查了2020年1-12月、2021年1-5月的各期股东名册,“叶飞”及“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并未持有公司股票。
此外,城地香江、恒泰证券、民生证券、天风证券、维信诺、昊志机电、利通电子等亦向媒体表示,“未接触过叶飞,不存在相关情况。”“未涉及叶飞相关举报事件,公司也不参与二级市场的炒作和市值管理。”
不过,多家涉事公司及券商的否认遭到叶飞的驳斥。如,针对天风证券的回应,叶飞在微博中称:“你玩什么文字游戏?你的资管经理,有一个女的!准备安排一个亿到三个亿接盘中源家居!”
“上一个我实名举报的是华钰矿业,已经被证监会调查,ST了。你们要是想成为ST,那就走着瞧吧。”叶飞表示。
涉事上市公司股价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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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17日收盘,被叶飞“点名”的中源家居、东方时尚、维信诺、昊志机电、隆基机械、ST华钰、今创集团、法兰泰克、祥鑫科技、*ST众应、城地香江等上市公司股价集体大跌。天风证券、申万宏源股价亦跌逾3%。
5月18日,涉事上市公司股票多数低开。截至发稿时,多数涉事个股继续下跌,其中,东方时尚、法兰泰克、*ST众应继续跌停,中源家居、维信诺、城地香江则出现反弹上涨。
至于网上流传的“18家上市公司名单”,叶飞5月16日深夜辟谣称,“我没有披露十八家具体股票名单,谁乱写名单,谁自己负责!”
对于相关股票的大跌,叶飞5月17日表示:“肯定要跌,因为我不会去诬告别的公司,否则我何必澄清现在不到18家。既然我知道的,就说明他们有问题,因为好公司不会出钱给盘方市值管理。这是常识。”
操纵市场将受到什么处罚?股民可否索赔?
“借市值管理之名操纵股价,或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记者。
他表示,“据2020年3月施行的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董登新称。
在社交网络上,有人询问,一旦调查定性或定罪以后,股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索赔?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如果证监会认定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处罚,受损投资者可起诉索赔。若证监会认定相关责任主体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或内幕交易)并作出处罚,受损投资者亦有权起诉。(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