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利侵权纠纷案进行口头审理。受访单位供图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成姣兰 通讯员 何应军 彭彦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动力之都株洲,深谙其道。
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聚焦株洲“3+5+2”现代产业体系。过去五年,我市立足园区和企业,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实现发明专利拥有量、万人专利拥有量双翻倍。工矿企业累计拥有量全省最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国家认定全省最快、示范企业与优势企业占比全省最高……一项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成果,有效助推了产业强链护链,给株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今天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站在知识产权长株潭共建共享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中,株洲产业也将迎来新一轮创新活力。
立足工矿企业与科研单位
株洲专利量实现两个翻番
企业工程技术实力,是株洲发展的硬实力。过去的五年,以《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为指南,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牵引,株洲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五年间,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从2016年的3233件增长到2020年的7070件,增长118.68%。其中,工矿企业与科研单位累计拥有量达到6745,占有效发明的95.4%,在全省比例最高。据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透露,湖南工矿企业专利授权总量前三名中,株洲占了两席,分别是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比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8.14件这个平均值,株洲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7.55件的数值,使其与长沙一起,成为全省仅有的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两个城市。
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2016年至2020年,我市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4项,银奖3项,优秀奖22项。湖南省专利特别奖3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2项。
我市海外专利实现新突破。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热情不断高涨,海外专利布局工作得到不断强化,十三五期间PCT申请累计达到315件,仅2020年一年就达到103件。
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株洲知识产权管理和能力建设的不断加强。五年里,株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2家增加到6家,占全省总数的2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由3家增加到8家,示范企业与优势企业占比均为全省最高。
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家)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贵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株洲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联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上下贯通,内部融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通过司法审判与行政裁决,是解决专利侵权民事纠纷的两条主要途径。”该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说,比起动辄一两年的民事起诉,通常三个月便可结案的行政处理程序,是株洲快速、灵活、低成本解决专利侵权民事纠纷的一条“快通道”。
2019年,株洲知识产权局合并至株洲市市场监管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一个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集中管理、监管和执法集中行使,市、县上下贯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内部融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以重构,也开创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格局。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051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78件,调解专利权属纠纷案件10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立案296件,专利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起。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68件。“炎陵黄桃”地理标志保护,开创了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异地协作的新模式,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十大“创新案例”。2件专利侵权纠纷和3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入选湖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优势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常态化
为提高优势产业(产品)专利侵权预警分析,提升其海外专利侵权风险防控,我市支持企业建立283个专题数据库。目前,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硬质合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产业链企业优势企业重大产业项目必有专利分析,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工作常态化。
专利运营工作也在探索中前进。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领域、功率半导体、“智轨”领域进行运营探索,成功实现专利注资与新产业公司混改控股。湖南工业大学成为全省首批高校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学校,有效调动学校沉睡专利产业化转化。
为提高专利维权和公共服务质量,我市实行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查办和信息互通共享3项工作机制。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增设知识产权业务,建立了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株洲)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在田心高科园等4个园区设立省知识产权分中心,全面畅通专利维权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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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专利法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完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新增诚实信用原则,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有关条款等。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包括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专利转化服务等。三是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增加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等。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起草工作。2018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0年6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