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公园还没有建成,游道边山体却新建了多座新坟……4月20日,有市民反映在芦淞区枫溪山体公园内存在土葬现象,并达到一定规模。
走访
山体公园建设未完工
枫溪山体公园位于芦淞区枫溪街道枫燎社区、庆云街道谭家塅村等地。
2017年5月份,枫溪山体公园项目获批的消息见诸报端。关于枫溪山体公园的介绍内容显示,该公园占地面积150多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有公园游道铺装、入口广场铺装、游道及入口绿化工程等。
4月20日上午,在枫溪街道枫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到了公园所在地。只见山体公园无任何标识,无人员施工;山上修有部分游道,为水泥路面;游道两侧植被覆盖。
“施工已经停了很久。”附近居民反映,枫溪山体公园建设到目前还没有完工,部分区域处于还没有动工的状态。
现象
挨着游道新建土坟
枫溪苑小区与枫溪山体公园相邻,小区居民反映,近年来,有当地村民在山体公园内毁林修坟建墓,土坟数量越来越多,已将问题向芦淞区和市有关部门进行过反映,但土葬现象仍时有发生。
硬化的游道穿过山林,多处陡峭难行,一端延伸至一处山顶后,形成“断头路”。部分路段,紧挨游道分布有几座新坟,新坟周围植被被挖,黄土裸露。
谭家塅安置小区居民反映,游道边的新坟是附近村民修建的,因为位于山体公园的山林还属于村民自留山。
部门反馈
督促复绿
4月6日,枫溪山体公园出现一起土葬现象。当天,有居民拨打了市长热线进行投诉。4月8日,有关部门对市民投诉作出回复。
反馈信息显示,芦淞区民政局将市长热线交办单转交至枫溪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随后联合枫燎社区居委会找到葬坟居民了解情况。经查,枫燎社区所属集体土地已全部分配到个人,被举报人是在个人承包土地上葬坟。经做工作,葬坟居民答应对逝者遗体火化后再下葬,并尽量减少治丧流程,减小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下一步,街道民政办及社区居委会将进一步宣传,落实《株洲市殡葬管理办法》,督促被举报人对土地进行复绿。
规定
禁止为应当实行火葬的遗体提供土葬用地
2017年,《株洲市殡葬管理办法》公布施行。
《办法》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均为火葬区,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均应实行火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自愿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的除外。
建造墓地应选择荒山荒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应当实行火葬的遗体提供土葬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