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易楚曈 通讯员 蒋志华)4月15日起,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试行“跨省通办”,4月22日起正式实施“跨省通办”。
日前,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残疾人设立的两项补贴窗口提交申请。
我市将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由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