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片招生”推广至县区 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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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超员摇号”,图为摇号现场。 记者 孙晓静 摄

    “划片招生”推广至县区

     

    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孙晓静 通讯员 陈章蓉 郑奕

    4月15日,我市召开2021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详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及中考中招的主要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划片范围何时公布?民办学校录取是否仍采取“超员摇号”制?就这些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专访。

    “划片招生”推广至县区

    6月5日前公布划片方案

    “今年我市在各县(市)区的县城区域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建国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去年我市在城区公办学校已严格实行“划片招生”,今年该政策将推广到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渌口区的县城区域。

    “6月5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划片并公示。”李建国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并公布划片方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民办学校继续实行“公民同招”

    对于想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来说,我市今年仍实行“公民同招”,即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启动,实施多轮多批次招生。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

    “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只限本市范围,不得跨市州招生。”他强调,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招生,将严肃处理。

    二手房学位再使用“须隔6年”

    “7月1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报名系统开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齐长新表示,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的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方能申请。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购买了二手房的家长,如果前业主已申请过学位,是否会影响其子女就读?齐长新表示,去年各区针对二手房学位政策略有不同,今年统一规定,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须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否则无法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6月18日至20日举行中考

    同一考生只享受一次最高加分

    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今年的中考中招方案也备受关注。据了解,今年全市中考时间略有调整,较去年提前了近一个月,考试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今年体育中考也将恢复,于5月8日至21日举行。

    “中考成绩于7月2日前揭晓,高中招生继续实施‘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李建国介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等第“方式呈现。用于毕业时,考试成绩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用于升学时,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每科均以实得原始分计分;综合Ⅰ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赋分,学科成绩满分为850分。

    据了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启动,但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较往年略有不同,安排在7月13日—15日。今年继续分为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文化生招生五类录取方式。

    “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所有招生录取须通过平台操作,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不可注册学籍。”李建国介绍,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部纳入中招系统,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由系统抛档录取。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出范围跨区域招生,四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招生,渌口区按计划面向城市六区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渌口区、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招生。

    在招生优惠政策方面,优惠政策加分并入学生学科成绩总分,作为各类招生依据。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总分中加10分。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株洲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分层、分类执行。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总分中加10分;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政策略有调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最高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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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中小学招生勿踩这些“红线”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孙晓静 通讯员 郑奕)在2021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发布多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禁令,涉及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渠道等多个方面。

    1、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文化考试。

    2、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3、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4、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落实“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学校不得将片区学位挤占用来择校或跨片区招生。

    5、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切实执行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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