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医患纠纷“消防队” 是这样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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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场医疗纠纷调解现场。 受访者 供图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琼 实习生 陈俞汐

    “都是他们的错,你要帮我们讨公道!”患方控诉。

    “他们是狮子大开口……”医方申辩。

    在株洲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这样充满火药味的对话经常出现。成立10年来,这个被喻为医患纠纷“消防队”的机构确实灭了不少“火”。截至去年底,它已受理和启动调解程序793起,调解成功633起,调解成功率达79.8%。

    作为独立于医院、司法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它如何解开医患“心结”?近日,记者走进这里,为您揭秘。

    患者和家属情绪发泄处

    4月12日上午9时,春雨绵绵,在原市公安局大院内,我们走进偏安一隅的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没有想象中的冷清,这里不时有人手持资料上门咨询。

    在来访登记室,墙上张贴了接待咨询制度、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调解告知等,医院、患方可凭此读懂调处医疗纠纷的所有流程。

    “我老公上午精神还很好,下午人就没了,这家医院太过分!”

    刚走进调解室,我们就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女子激动得站了起来,用力地拍打桌面。

    该女子控诉,一个月前,她的丈夫因病住进我市某家医院。不料,丈夫在住院期间突发肺栓塞,而医护人员未及时施救导致悲剧发生。

    “医院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出院手续,你们要为我们讨回公道……”女子细数着医院的“罪状”,越说越激动。

    “先别急,喝口茶,有话慢慢说。”内勤兼调解员周曙莲一边翻看病例资料,一边轻言安抚家属。

    几分钟后,女子终于冷静下来。

    “不能只听一面之词,我们会尽快联系医院和专家,你们回家等通知。”仔细查看了资料是否齐全后,周曙莲如是回复。

    这样的画面,几乎每天都在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上演,这里已成为患者和家属情绪发泄处。

    过去,要解决医疗纠纷一般有三条路:一是双方自行协商,但由于医患缺乏信任,很容易激化矛盾;二是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但患者又容易认为是“医医相护”;三是司法诉讼,但诉讼成本高、周期也很长。

    “三条路都不好走。患者及家属常常对医疗纠纷有‘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误解,于是职业医闹便有了兴风作浪的机会。”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刘克平告诉我们,2011年1月25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第三方调解平台的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诞生了,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第四条路。

    成员个个都是“大咖”

    正在交谈时,65岁的邹声主匆匆从家中赶到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他今天的任务是出具一份调解书。

    邹声主加入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不到半年。他是一名退休法官,曾供职于荷塘区人民法院,有30余年的从业经历。

    “老邹虽是‘新手’,战绩却不错,已成功调解了6、7件医疗纠纷。”刘克平立马向我们强力推荐起这名“爱将”。

    邹声主的加入源于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在去年底进行的一次“大换血”。

    2020年12月,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刀刃向内”,开始自我革新。他们将原有的几名大龄调解员全部解聘,重新招收了一批从事过律师、法官、司法鉴定等工作且相对年轻的调解员。他们还通过市司法局和市卫健委联合下文,在全市市直医院选拔了75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大咖”,组成医学专家库,借助他们的专业力量,让医疗纠纷的调解更精准、更有说服力。

    在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干了10年,刘克平明显感受到了工作中的一些微妙变化。

    “随着近年来公安机关对医闹的强力打击,如今,医闹几乎消声匿迹。过去,主要是医院找我们帮忙调解,现在则多半是患者上门求助。”刘克平说,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现在更愿意走司法程序,而患方则想“私了”。

    患方为什么不愿意走诉讼程序?

    “打官司,普通人耗不起。”在基层法院干了30多年,邹声主一语中的。

    他告诉我们,一起医疗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最快也要一年,常常要经历二审。除了时间跨度长,患方还要请律师、搜集证据等,费钱又费心。

    这里的调解不是和稀泥

    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究竟是怎样“灭火”?很遗憾,由于近期没有安排纠纷调解,我们无法现场感受整个过程。刘克平特意向我们分享了近期成功调解的一个案例,或许能从中描摹一二。

    2019年5月5日,患者刘某因腰背部疼痛并伴有四肢麻木,前往城区某医院治疗。经检查,他被诊断为多发脊柱骨质疏松性骨折、后凸侧弯畸形及椎管狭窄症。

    8天后,刘某做了手术,可让人意外的是,她在术后瘫痪了。

    这让患方无法接受,他们随后向医院提出巨额赔偿。而医院则称自己无过错,患方是“狮子大开口”。双方拉扯了一年都没个结果。期间,患方四处告状。

    2020年9月22日,刘某的家属找到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

    “医疗纠纷调解不是和稀泥,更不是邻居拉架、遇到纠纷就说‘赔点儿’的那种,而是要准确把握纠纷形成的原因,分析谁错谁对、错在哪里、占比多少。“刘克平说,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后,他们立即仔细查看病例资料,征求专家意见,寻找双方的争议点。

    很快,争议点明晰了。

    患方认为:手术期间,医生为刘某做完三节脊水泥灌注后,患者明确表示无法耐受。医生却继续手术,导致患者椎管内血管破裂出血、压迫神经,引发下肢瘫痪。

    医方坚称:刘某本就是血透、乳腺癌患者,原生病情严重,其手术过程符合规定。

    怎么定责?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找来了其他医院的医学专家“会诊”。

    “会诊”结果是,医方的手术拟定有欠缺,存在过错。

    责任明晰了,紧接着就是谈赔偿。专家建议医院参照伤残等级来赔偿。经调解,医方同意一次性补偿20万元,患者则协助医方办理医保手续。

    原以为事情告一段落,可调解书还没签订,患方又反悔了。原来,他们觉得患者出院后还要请护工,这笔钱需自费,20万赔偿金远远不够。

    第一次谈好的条款就此被推翻,患方改口要65万。随后,还在网上发文“求助”,并拨打市长热线投诉。

    “这就像是一场拉锯战,冷不丁就因一点小事谈崩。”刘克平感叹道,医疗纠纷少则需要调解三四次,多则八九次,有时还得来回折腾大半年。

    谈崩了怎么办?接着来。由于患者家属在外地工作,调解员只能一次次通过电话、微信等与他们沟通,摆事实、讲道理。

    “别讲了,你们和院方就是一伙的。”有时,情绪激动的家属还会“吐槽”调解员。

    所幸,经过近2个月的沟通,2020年12月30日,患者家属终于同意来株开展第二次调解。最终,医方赔偿了患方31.8万元。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就此结束。

    “个中辛酸虽有很多,但每一次看到双方握手言和就让我们感觉值得!”刘克平介绍,截至2020年12月底,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调解案件955起,受理和启动调解程序793 起,调解成功633起,协议赔偿金额 3139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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