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对滥用“电子警察”乱象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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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万泉涌

    因为天量罚单,近来广东省佛山市广台高速43公里路段一岔道口成了“吸金的风口”。这个岔道口的“电子警察”自2020年3月18日启用以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也就是每天500多宗,可谓“业绩突出”。

    被罚的车友们纷纷对处罚结果表达不满,批评该岔路口指示信号和地面标线设计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实际驾车习惯。

    当地交管部门先是回应,有路标提示,也经过验收,随后又发布通报表示,将协调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争论数日,这件事总算是有了个说法。

    好的交通规划设计初衷是给人方便、让人舒心,而不是给人不便、让人闹心。交通违法处罚应是安全教育的手段而非目的,当“电子警察”“拍”出超常数量罚单时,交管部门负责任的态度应当是去实地开一开、踩踩点,看道路标线标识是否明晰、指示牌设置是否醒目。如明知违法数量异常却无所作为,则背离了在交通安全管理中使用“电子警察”的初衷,这不仅有损车主的“钱包”,更有损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从研究个案到分析类案,“电子警察”滥用的现象必须正视了,不能每次都通过舆论倒逼整改,要尽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以统一管理、规范使用“电子警察”,尤其要限制地方交管部门利用“电子警察”获得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回归“电子警察”设置的根本目标。

    法律之外,还有必要创造条件增强社会监督的力度。佛山此次之所以引发全网关注,关键一点就是有车友曝光了天量罚单,激起了广泛共鸣。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各地交管部门不妨及时公布相关违章信息,让大家一起帮着研究分析,哪些地方容易违章、原因是什么、如何进一步改进,以有效增强“电子警察”设置地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这既是信息公开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提升治理能力、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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