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电动车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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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成姣兰 沈全华 通讯员 颜奇志 邓文剑 陶宇翔)4月7日,天元区启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当天检查的8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中,就有5家销售有此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当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雷打石、群丰、三门等镇的电动车销售门店检查发现,雷打石镇伞铺村一电动车销售门店6台电动车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当场对产品进行了查封。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老人也对出行提出更高要求。在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如果能有一辆遮风挡雨的四轮或三轮“汽车”,老人在村里定能威风不少。殊不知,开这种车辆上路不仅存在很大交通风险,也是国家所明令禁止的。

    老人眼中不要考驾照就能开的“汽车”,有的是低速电动汽车,有的属于蓄电池观光车,包括老年代步车。按照规定,此类车不能上路,只能在特定的旅游景区、工厂厂区内行驶,不能上牌,不能买保险。

    由于销售人员抓住老人独特心理,巧舌如簧鼓动,低速电动车逐渐在我市郊区和农村流行起来。

    此类车辆上路对交通造成极大危害。据统计,近5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3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对全市销售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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