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7.68万元! 老人疑买天价“保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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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款方给杨先生开的收条。 记者 刘平 摄

    ▲骏丰频谱店内摆放的“保健房”,未见标价。记者 刘平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外观像一个衣柜,使用后发现没那么多高科技含量,售价7.68万元,够买一辆小汽车了。”4月7日,残疾人杨先生向晚报热线28829110求助,他购买了一个骏丰频谱治疗保健房(以下简称“保健房”),目前已陆续向卖家支付货款3.5万元,卖家仅开具收条,拒开发票。因不愿再支付剩余货款,“保健房”已被卖家搬走。

    付款3.5万元后不愿再支付

    杨先生家住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广场社区山水文园小区,今年70岁。

    “他们的行为令人气愤,趁我外出吃午饭的时候,将我家里的‘保健房’搬走了。”杨先生称,2019年6月,他妹妹向其推荐了“保健房”,并带着销售人员将一个“保健房”送上门。

    “保健房”的《使用和技术说明书》宣称:“保健房”是通过一种含有特殊功能陶瓷/高分子复合材料组成的复合涂层材料在受热时,辐射宽波段远红外频谱(红外线),照射人体后,具有促进血液循环、改善血液流变性、促进新陈代谢、改善神经系统功能的作用。

    “开价7.68万元,说可以分期付款,但没有合同、协议,只是口头约定。”杨先生称,“保健房”送到家后,他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并向销售人员先支付了1.38万元。对方用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的纸,写了张收条。

    杨先生称,他后悔了,认为自己买了个天价“保健房”,因此在陆续支付了3.5万元货款后,不愿再支付货款。今年3月4日上午,有4名销售人员来到他家中,希望他继续支付货款,但他没有支付。结果趁他外出吃午饭时,留在家中的4名销售人员将“保健房”搬走了。

    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商家不愿意

    为证实自己支付了3.5万元货款,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多张收条。收条全部为手写,留有收款人姓名、日期,没有商家盖章。其中一张收条的收款人名字书写潦草,杨先生没有辨认出来。

    “我要求开正规发票,但他们不同意。”杨先生说。

    杨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记者找到了位于荷塘区新华西路边的骏丰频谱店了解情况。该店一名女子称,杨先生购买“保健房”的货款还没有付清,要付清了货款,才能开具正规发票。对于“保健房”售价,该女子称不清楚,要求记者向该店一名谢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谢姓工作人员的名字在多张收条上出现过。

    7日晚上8时20分左右,谢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她已于当天下午前往杨先生家,双方进行了沟通协商,“事情已经解决好了”。但杨先生向记者反馈,双方还在协商,意见没有达成一致。

    律师:“打白条”存风险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查看杨先生的收条后表示,这些收条存在法律风险,因为收款人姓名可能存在与他人重名的情况,应该要核实收款人身份信息并填上其身份证号。

    周灿辉介绍,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市残联:将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保健房”售价7.68万?是哪里定的价?为什么要将“保健房”搬走?

    记者多次咨询谢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方没有给出解答。目前,杨先生已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杨先生和商家进行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议杨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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