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周圆 通讯员 杨奇 罗丽芳)“感谢芦淞法院,谢谢法官帮助我们企业渡过难关!”近日,申请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印有“人民好法官,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为其追回执行案款表示感谢。
2018年7月某房地产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将王某与何某起诉至芦淞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何某、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其偿付的银行贷款本息59万余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18万余元。判决文书生效后,何某、王某不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并轮候查封了该套房屋。在穷尽执行措施以后,法院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案子不结,法官心里一天不踏实。恢复执行后,为了能够尽快帮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执行案款,多次组织调解工作,但是效果不佳。在当事人申请下,于是启动了拍卖程序,挂网拍卖多次。经过一拍二拍,最终以156万余元竞拍成功,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