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掉“骨头案”拔下“钉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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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健 通讯员供图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贺天鸿 齐卫国 通讯员 罗达

    2005年10月王健进入石峰区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9月任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9年11月任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在执行局工作的8年里,他一共收案742件,结案713件,结案率96.09%。期间先后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公民、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决胜执行难战役”三等功,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法官。在石峰法院,同事们给他取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

    2020年来,他带领全局深入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黑恶势力案件,加大涉案财产的追缴和财产刑执行力度。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身先士卒,敢啃执行“骨头案”

    王健作为执行局一局之长,他必须身先士卒,做好模范榜样左右。一直以来,他坚持带头办理“钉子案”、“骨头案”,2020年全局共执结案件2228件,实际到位金额2.67319亿余元,他个人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0余件,结案数名列全局第一。他在湖南省内首创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问题。

    2006年7月,王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告上法庭。后来该案在法院调解结案,由王某一次性支付赔款10万元。可是王某支付完5万元后,就拒不支付余款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长期在外,后来举家搬迁到外地。他多次查询其银行存款,并赴其原籍地查找,都没有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也无法查明王某的去向,案件一直无法执结。12年过去了,他始终没有放弃。

    2020年初,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他带领执行干警终于在长沙某小区找到王某,对其进行了拘留。考虑到王某家庭并不富裕,申请人与王某经协商达成一致,王某愿意一次性拿出6.5万元了结此案,并对申请人表示歉意。

    创新执行,定纷止争服人心

    在王健心里,能以最佳的方式为群众分忧解难,是他当法官最大的心愿。他就是这样,为了执行到位,止纷息诉,他不怕折腾,不怕反复,绝不放弃执行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梁某与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梁某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2月中旬向法院提供株洲市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线索,该公司名下拥有两艘观光游轮两艘。王健得知该线索后,迅速赶赴市地方海事局,查封了两艘游轮。

    考虑到该旅游公司财务困难,且正在申请株洲到长沙的旅游航线,如果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让其开通航线,将收益用来偿还欠款,能够给双方都带来最大利益。2019年3月1日,他找来双方,说明其中道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游轮虽然查封,但是允许其经营,经营获得的收益必须优先偿还申请人的欠款。双方皆大欢喜,一件“骨头案”又得以和谐化解。

    砥砺清节,弘扬清风“正能量”

    王健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在执法办案中严守法官道德底线,面对钱物、亲情和友情与法律碰撞的考验,他毫不犹豫地选择法律的尊严。

    春华秋实,寒去暑来,他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犹如一颗颗闪亮的珍珠,贯以司法为民的主线,终成一串串精美的礼品,献给了他所挚爱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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