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将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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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卫公司工作人员上门给居民讲解垃圾分类(资料图) 记者 伍靖雯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城关)如果有一天,你去楼下扔垃圾时,被人要求“开袋检查”,请别惊讶,这是小区里的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了。

    日前,《2021年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年内,全市要以“居民小区”为主,累计完成1012个居民小区、313651户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制度全覆盖,尤其这些示范小区要按照每300户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将引导大家正确分类和准确投放,实现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40%。

    313651户居民投放垃圾有人教

    去年,我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市各区分别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截至目前,全市在前端投放环节已设置分类收集容器2万多组,设置垃圾分类亭或环保小屋300多处。

    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其中,株洲经开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栗雨街道,荷塘区金山街道、桂花街道,石峰区清水塘街道、铜塘湾街道,芦淞区建设街道、枫溪街道和贺家土街道,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覆盖。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基础硬件设施到位只是第一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城区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400吨,分类的源头在家庭,在个人的习惯养成。

    为此,今年的《实施方案》将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拆解至每户家庭,要求全市累计完成1012个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制度全覆盖工作,涉及313651户居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提到“桶边督导”这一关键词。要求这些示范小区按照每300户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通过提醒、引导等方式提升居民分类投放正确率。

    市级大件垃圾处置中心4月投用

    垃圾前端分好类,终端处置更要跟上。今年,我市将在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的收运、终端处置等方面发力。

    在收运环节,目前全市共配备厨余垃圾收运车辆22台、四分类运输车辆16台。今年,我市将通过推动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制度等,实行垃圾分类收运一体化,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而在终端处置环节,目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已投入运营,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年内,各县市区要分别建成1座以上(含1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此外,市级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计划于4月投用,专门处置旧家具、废床垫等大件垃圾,届时我市还将开通大件垃圾预约回收专线,让垃圾“各归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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