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亿都新天地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 受访单位 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城关)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3月23日,《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在市城管局举行,相关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参与。
今年初,《条例》被列入株洲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目前,该局已完成对城管系统、相关行业、相关单位部门的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向市人大、市司法局及时报送最新《条例》文稿。
《条例》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自然流程,从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环节来设计条款。其中,在垃圾分类这一重点环节,主要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分类投放标准、低附加值回收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旨在建立健全分类投放管理体制机制,解决不会、不愿、不能分类投放等问题。
在法律责任部分,重点对部门未履行职责、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等行为设置了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目前,我市已出台《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逐步建立。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就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探讨,制定意见采纳报告,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进行全面论证。根据立法工作计划,4月1日前,市城管局将向市司法局提交《条例》(草案送审稿),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相关工作,提交市人大进行审议,争取年内顺利出台《条例》,2022年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