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这碗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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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夜眠西窗

    红烧肉,最平常不过的一道家常菜,下酒可以,下饭那更好。爱吃肥的可以挑皮以下,瘦肉以上的部位,爱吃瘦的就拣那不腻的部分即可,估计俗称的挑肥拣瘦就是由此而来。会过日子的都选猪肋条上的五花肉红烧,这样烧出来的肉肥瘦兼有、油而不腻、瘦而不柴。饿的时候如果能见到此物,会放弃所有的矜持和防线,只想为红烧肉活着,不弄个碗底朝天,绝不收兵。饱的时候吧,说实话,如果见到此物,那也是退避三舍。

    红烧肉的身份也有些特别,太多人喜欢,喜欢它的实在,虽然它在餐桌上的地位并不高。一碗红烧肉上桌,哪怕它用尽浑身解数,极尽挑逗之能事,但很多人也不会太在意它的存在。有些类似大龄剩女的境遇,眼珠子都快拋飞了,也没人理解这是媚眼,柳永词中“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的凄凉也不过如此。但一餐饭下来,常常不知不觉中一碗红烧肉就没了,因为它虽貌不出众,却下饭。实际上谁也没少下筷子,最后肉汤都被拌饭吃了。这也是跟美女搭讪,娶丑女回家的人生态度。酒足饭饱、剔牙喝茶之余,大家记得的却还是那些山珍海味、特色大菜,可能连昨晚的跳水泡菜都被赞了一回,偏偏又忘记了刚刚让我们才下了二碗饭的红烧肉。也只能理解为相濡以沫的爱人,可能面对时已没了干柴烈火般的激情,但那份离不开的浓浓亲情,其实早已渗入骨髓,就如那碗貌不惊人吃不休的红烧肉。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火,少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这是东坡先生为红烧肉量身订制的《食猪肉》诗。看似了了几句,却把红烧肉的地位和烧法交待得很清晰。填词归填词,烧肉归烧肉,红烧肉不管怎么烧,要想好吃,用心是最主要的。烧的过程中要有耐心,焯水和红烧,急火与慢火,度的把握最重要,性子急的人是烧不出好吃的红烧肉的。有些人做事急躁,过日子也浮躁,烧红烧肉耐不住性子,不懂得啥时该慢、啥时该快,不知急火慢火之分,哪能烧出好吃的红烧肉。婚姻大至也如此,用心才幸福,总想急功近利,不想付出时间、耐心和简单的爱,白头到老就不是个童话,而是个笑话。就算在外面牵过别人的手,过日子总得回来用心过才行。

    七十年代的人,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对红烧肉特别有感情,任何时候,它都是一道温暖、踏实的依靠,不管是饥饿、寒冷或者寂寞,这时能有一碗红烧肉,立刻觉得自己生活在红尘中,一切是那么的美好。抹着嘴角东坡肉的油,吟唱东坡“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意境都不一样,带有油汪汪的满足感,吟词颂诗这个东西,看样子还是少吃红烧肉为妙。否则糟蹋了诗人也强奸了自己。

    世间的事,菜也好,人也好,首先得有好色相,才能勾起那个笼统称为欲望的东西。当年张生爬过墙头去会崔莺莺的时候,我们现在已不了解张生当时是抱着什么目的,姑且相信他是为了爱情。但西门庆找王婆三番五次地勾兑,完全是冲着潘金莲这块红烧肉去的。武松面对这块红烧肉也是动了心的,否则反应不会那么强烈,只是理智告诉他那块红烧肉属于大郎,不能动罢了。但自家的红烧肉,上了别人的桌,也算是人间一大恨事,总归是不情愿的,最后必须杀人了结。

    色相之外,吃是真正的满足。说白了,得实际,眼瘾过了,还得品肉的香、肉的味。再好的红烧肉,也不是为观赏而上桌的,吃进自己嘴里才是真实。不能像武松那样心急火燎地眼看潘金莲这块红烧肉跳进西门庆这口锅,最后得砸锅毁肉。平常过日子,其实就得找块适合的肉,放在自己的锅里,慢慢烧自己喜欢的口味,这才吃得踏实、过瘾。内敛一些的人,吃完可以抹抹嘴,张扬一点的人,完全可以吃得满嘴流油,别人是羡慕不来的。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当理想从了现实,就把日子过成了一碗选材上好、刀工细致、火候恰当的红烧肉。还真别看红烧肉貌不出众,也没有海参鲍鱼的出身好,但每天陪着咱过日子的一定是红烧肉,街上的美女妖娆地来去,曾对某个背影发过愣,也曾口沫横飞地评头论足,回头还不得牵着自己老婆的手去菜市场。

    一场婚姻,有三种缘起,第一种:你爱的人刚好也爱你,走到了一起;第二种:觉得过日子合适,走到了一起;第三种: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走到了一起。有第一种缘起的婚姻,特别应该珍惜,世间这么多人,能遇见所爱的人,还能走到一起,应该感谢上苍的恩赐,这种缘分不是每个人都有。就像到了饭点,你就遇到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不好好珍惜能对得住自己?红烧肉不一定惊艳,它可能没有龙虾鲍鱼给我们的冲击力那么强,但它一定平实、温和,我们的肠胃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它。在我们最饥饿、最需要一碗饱饭来填充身体的时候,我们想到的绝对不是一份山珍海味,也绝对不是所谓的灯红酒绿,只盼望一碗简单的红烧肉慰藉而已。而且,往往对红烧肉的需求才最真实,实现得没有压力,它不需要很多附加的条件,就可以踏踏实实。虽然,偶尔它可能会有些油腻,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多扒二口饭就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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