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平)3月18日,天元区森林一路,施工人员开始对涵洞口的受损限高杆进行修复。市民希望,在该处限高杆旁的醒目位置设置限高设施公示牌,公示设置、养护、审批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但记者多方走访咨询,没有部门表示对该限高设施负有监管责任。
受损限高杆为一企业所设
3月14日,该限高杆被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撞弯。3月18日上午,4名施工人员在森林一路涵洞口拉起警戒线,对被撞坏的限高杆进行修复。
涵洞处有两块限高标识牌,限高杆限高3.8米,涵洞限高4米。同一涵洞处为何限高不一致?
负责此次限高杆修复工作的神农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钟永强介绍,涵洞口上方安装有一块大型户外电子屏,在没有装限高杆时,电子屏几次被路过的车辆撞到。为保护电子屏,该公司于去年在涵洞前安装了限高3.8米的限高杆。在此次事故中,限高杆被撞弯,电子显示屏没有受损。
据了解,此次修复限高杆需要2天时间,修复后仍然限高3.8米。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施工人员将让限高标识更显眼。
对于该处限高设施的审批情况,钟永强表示不知情。
管理职责仍不明确
同一处涵洞口设2块限高标识牌引起市民议论。车主王先生认为,限高标识牌的设置应规范、标准,不能“随心所欲”。
该处涵洞限高高度应该是多少米?限高设施的设置、养护、审批由哪些单位负责?记者咨询了多个部门,没有部门表示对该限高设施负有监管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认为属于市政部门职责范围。天元区市政维护中心市政科科长刘忠认为,该处涵洞属于神农城广场的附属设施,不属于该中心维护范围。
据了解,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专项整治后依法依规保留的限高限宽设施,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公示牌,公示设置、养护、审批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