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李军 通讯员 崔林)我市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昨日公布,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炎陵县在全省90个县市夺魁。
2月,全市城区共监测28天,优良天数22天,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78.6%,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从空气质量优良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等指标来看,株洲空气质量排名靠后。
再看南四县(市)和渌口区,炎陵县环境空气达标(优良)率最高,为96.6%。与上年同期比较,除渌口区优良天数持平,其余均有下降。虽然炎陵县优良天数略降,但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全省90个县市仍排名第一。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市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天元区、石峰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芦淞区。
城市五区、县市的PM2.5和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均有上升。在城区,芦淞区上升幅度最高,为46.8%;在县域,茶陵县PM2.5和PM10浓度上升幅度均最高,分别为45.5%、5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