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 受访单位供图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周圆 齐卫国
龙华,现年50岁,石峰区司法局清水塘司法所所长。自2008年进入石峰司法局工作以来,他长期坚守在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为基层人民的矛盾纠纷调解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2018年获评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门外汉变身“行家里手”
2008年,龙华从部队转业到石峰区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面对全新领域,龙华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向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和基层老司法所长请教。入职后,龙华的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种法律书籍,学法律知识、写法律文书几乎填满了他的业余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石峰区司法局机关工作的12个年头,龙华从人民调解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行家里手”,坚持“以心换心”,他经手的案子调处成功率高达99%。
十年来,边学边干的龙华时常深入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调解案例、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足迹踏遍石峰区5个街道、49个社区(村)。
“其实,司法所调解的大多数案件都是小事,可这些小事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成为引发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雷管’。”龙华说。
巧创“四式调解工作法”
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龙华创造出一套“四式调解工作法”:滴水穿石法、团队协作法、冷热理论法和求助权威法。这套方法,让龙华调处案件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了。
2017年6月上旬,一企业家属区住户魏某家用天然气灶煮牛奶,不慎引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邻居吴某家严重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吴某要求魏某赔偿其财产损失8万元,魏某只同意赔偿2万元,两家据理力争,各不相让。
龙华了解案情后,联合该企业及社区负责人一道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通过火灾现场走访、当事双方陈述,企业负责人承诺两家的室内装修、屋顶修建等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发起火灾关爱募捐筹得的1.02万元善款用于补偿吴某家,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赔偿3万元。
大火无情人有情,一桩邻里赔偿案得以化解,当事双方冰释前嫌。
一颗“公心”是关键
从业至今,龙华尽心尽力为单位集体及个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20余件,在他看来,调解时保证一颗“公心”尤为重要。“我敢说敢当,谁错就说谁,不袒护任何人。”龙华心里清楚,做调解难在一碗水端平,只有拿出公心和诚心才能让当事双方服气。
一次,一家沥青搅拌站与驻地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无法开工。龙华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沥青搅拌站建站时占用了村民土地,当初双方商定,村民放弃现金补偿,给沥青搅拌站提供生产用煤获利。后来村民因疾病缠身丧失劳动能力,送煤成为唯一的谋生手段,而沥青搅拌站停止用煤,由此引发村民不满。
龙华分别找当事双方进行沟通,从“背对背”做工作,到“面对面”组织协调。通过他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解难是我的职责。”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龙华凭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