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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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从事家教家养;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培训;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通过向学生推荐商品或服务等获取商业利益;索要学生或家长财物;伤害、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猥亵、性骚扰等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如何举报?

    如果您发现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关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反馈查处情况。

    举报电话:

    0731-22663717

    举报信箱:

    zzsdjs2021@163*********/web/regist30.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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