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半年考察,迷途少年获不起诉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尹志红)“小李,附条件不起诉6个月的考察期过去了。在这期间,你表现良好,能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对你做出不起诉决定,向你宣布不起诉决定书……”近日,炎陵县检察院经严格考察之后,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李某宣布不起诉。

    据悉,去年8月,该院受理了李某等3人涉嫌盗窃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李某积极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有悔改表现等从轻情节,且具备监护条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该院于同年9月3日决定对李某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了6个月的考察期。

    考察期间,主办检察官依法通过回访,向监护人、村委会、派出所等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表现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跟踪帮教,并定期与他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同时还聘请了心理专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该院充分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达成了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健康成长的良好效果。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