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2万”就可以买房?签合同时,开发商掏出了借款协议……

  •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近日,钟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今年10月份,我在锦艺·锦湘悦小区选了一套房,开发商宣传首付只要2万元,到了签购房合同时,却拿出借款协议要我签,意思是首付要两成共计10多万元。该借款协议对我很不利,我表示不买房了,要求退2万元,开发商一直没有退给我。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2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钟先生。据他介绍,当初他就是受“首付2万元买房”的宣传吸引,才在芦淞区锦艺·锦湘悦买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交了2万元。这2万元注明是定金。然而在签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要他签一份借款协议,借款13万多元,到交房时还清,加上已交的2万元,这15万多元正好是总房款的两成,“实际上还是要交两成首付款才能办理买房手续。”

    记者看到,借款协议中约定,如果因购房者原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要计算利息,逾期未还款也要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达到总房款的10%。

    “如果真要借款,我为什么要跟开发商借呢?”钟先生说,该借款协议对他很不利,风险和压力很大,于是想放弃在这里买房。但是,他和开发商交涉了一个多月,对方一直没有退2万元定金。

    当日,项目相关负责人宋先生称,钟先生还没有签购房合同,没有走银行贷款流程。能不能退款,目前还不能给明确答复,争取在本周六之前有处理结果。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到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楼盘销售,打着“零首付”“低首付”的宣传促进销售,实际上按照国家政策,首付必须两成,与实际不符。

    “这样的宣传没有将内容表述完整,后期要签借款协议,属于刻意隐瞒。”相关负责人说,开发商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已转交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

    昨日,钟先生向记者反馈,开发商已经将2万元定金退给他了。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