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答疑: 个人医保费用为何逐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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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2003年的10元/年到2020年的250元/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逐年走高。对此个别参保人员表示不理解,这个标准为什么年年上涨?昨日,记者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的筹资标准,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的标准。缴费标准的提高不是地方政府行为。

    虽说个人缴费在上涨,但近年来,我市医保待遇也在稳步提升,待遇保障范围越来越广。在普通门诊治疗、住院报销、门诊慢性病以及纳入报销的疾病种类、药品种类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均有大幅度提高。

    在个人缴费增长的同时,国家各级财政补助相应增长。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启动之初的3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是原来的15倍;以三级医院为例,从启动之初的30%左右提高到了65%以上。

    各级财政补助由2007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2019年的520元,财政补助增长的幅度远远大于个人自缴部分的增长。有人说,那不如干脆国家财政全部兜底,不要老百姓交钱算了。但因为国家确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而且城乡居民医保的刚性支出早己超过5000亿元,2018年达到6200亿元。

    个别参保人员觉得买了医保没有生病报销就吃亏了,实际上参加医保是对疾病风险的主动防范,有可能一次住院报销的费用就超过了二十年的个人缴费的总和。

    (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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