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杨浩)2020年株洲城乡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今日截止。不过记者昨从市医保局获悉,非城镇人口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可延至2月28日,已参保居民未及时缴费的,也可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进行补缴。
2020年株洲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250元/年,比2019年上涨了30元。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3.6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中职工医保参保66.26万人次,城乡居民医保人数307.34万人次。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但是不缴纳就无法享受相关权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较低;参保不设门槛,没有年龄和健康状况的限制;按年缴费没有等待期;现在还可以异地结算直接报销,非常方便;这都是其他医疗保险所不能比的,具有明显的优势。
根据统一安排,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需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未在12月底之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办(新生儿、户籍变动、劳动关系终止的职工除外);各县市区非城镇人口缴费则于2020年2月28日截止;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未在正常参保期续保缴费的,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的,从缴费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可通过“湘税APP”进行缴费,请未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此外,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我市全面取消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