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炎陵法院对被告人卢某等7人涉恶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以卢某为首要分子的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在炎陵县采取殴打、恐吓、威胁、拘禁等手段追讨高利贷债务,强拿硬要、任意毁损他人财物,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首要分子卢某与组织成员段某在集团外另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非犯罪集团成员饶某曾参与集团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实施危险驾驶犯罪1起。
炎陵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