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吉百利英国有限公司(怡口蓮品牌所属公司)起诉怡口莲(厦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怡口莲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一审认定怡口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怡口蓮”(eclairs)是吉百利公司旗下品牌,于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也就是许多人小时候吃到的夹心太妃糖。
原告吉百利公司起诉称“怡口蓮”品牌是糖果领域的世界性知名品牌,被告怡口莲公司生产、销售和宣传标有“怡口莲”商标的巧滋脆夹心米果与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标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目前“怡口莲”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法院一审认定,怡口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怡口莲公司停止侵害吉百利公司“怡口蓮”系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吉百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43万余元。
对此,有网友留言:“这两个不是一家吗?原来上当了……”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