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改装射钉枪 被判非法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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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醴陵市法院判决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周某改装射钉枪,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

    据悉,周某是一名装修工,因为工作需要,他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去年4月,为了方便使用,他决定改装射钉枪,延伸射钉距离。于是,他从五金店购买了一根无缝钢管作为枪管,私自将射钉枪改装成了一把结构完整、功能正常的前装药式火药枪,并多次在装修过程中使用。

    今年6月18日,经群众举报,这把射钉枪被醴陵市公安局民警查获,被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可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案发后,周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尚未造成其他社会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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