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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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梅魁先生

    (身份证号4302111981XXXX1830):

    因你无故连续旷工15日以上,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我中心决定自2019年10月30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联系你本人来我中心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未给予回复,现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告送达。

    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2019年10月30日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市政维护中心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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