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犯罪集团为非作恶 24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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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肖某、张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依法向渌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肖某自2000年以来,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徐某、张某、陈某、文某为骨干分子,以蒋某甲、蒋某乙、莫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众多、分工明确、结构严密,层级分明,以鸿运托运站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打砸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在合泰地区物流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以盛世康年酒店为掩护,通过在客房传播淫秽物品提升入住率,在KTV开设“嗨吧”容留他人吸毒敛财,所获取的经济收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自2000年以来,以肖某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在我市市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挑衅国家公权力,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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