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法院前天开庭审理了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当庭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29分,王某某在轨交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一名未成年女性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该女子胸部等部位。其间,该女子挪动座位以躲避,王某某仍继续紧贴并触摸。18时31分许,王某某以同样方法触摸另一名女子胸部,被女子察觉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扭送至公安机关。8月26日,王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