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僵尸车”,不妨采用责任捆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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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锦南

    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称天元区天滨路(滨江一村旁)的人行道上有多台“僵尸车”,影响城市形象,更影响行人通行。(详见本报昨日A09版)

    “僵尸车”占道,这样的事并不鲜见。这些“僵尸车”不但占据了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也有损城市形象,更有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在南宁,曾发生过顽童躲进“僵尸车”里玩耍无法出来,最终在车里死亡的悲剧。

    天滨路的人行道上不该出现“僵尸车”,但它还是出现了,而且是“扎堆”出现,这是为什么?

    要知道,这条人行道不是荒郊野外的道路,而是有人管的市区内的道路。既然有人管,“僵尸车”就应该被及时处理。但从新闻配发的图片来看,这些“僵尸车”扎堆于此显然时间不短了。由此可见,“僵尸车”集中出现在这里,跟人行道“管家”的懈怠有很大关系。

    可以说,“僵尸车”的问题要解决,但更该解决某些部门的责任心问题。为了让道路的“管家”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彻底“降服”“僵尸车”,笔者建议,有关方面不妨建立责任捆绑机制,将确定的管理范围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由具体责任人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僵尸车” 的发现、上报及督促处理之责。

    若是未能管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僵尸车”,则该打板子的就打板子。如此,想来就不会出现“僵尸车”扎堆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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