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蒿 通讯员 蔡多)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继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后,近日再次受到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奖励。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报,对全省10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我市天元区、渌口区获“落实省政府大督查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导向,落实节约集约激励机制,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我市天元区、渌口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精神,以及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空闲地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违法用地查处、制度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经省自然资源厅综合评审,双双获得荣誉称号,并分别获新增用地计划指标300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