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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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刘颖)出租车驾驶员别把拒载乘客不当回事。昨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整治办向本报通报一起投诉案例,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因两次拒载乘客遭投诉,被处以1000元罚款。这也是我市首例遭此处罚的驾驶员。

    市城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办执法三组陈晓翔介绍,7月31日上午,他接到市民唐先生投诉,称其在株洲西站被湘BY1378拒载。然而,湘BY1378出租车曾经在7月19日被投诉处理过一次,原因也是拒载。因此,如果这次拒载的是同一个驾驶员,按照自由裁量权,将给予1000元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随即找到该名出租车驾驶员,但对方否认有拒载行为。于是,执法人员调取西站出租车通道现场录像。在视频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了拒载的违规事实。在执法人员耐心劝导下,该驾驶员接受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湖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如该驾驶员第三次因拒载被投诉核实将会给予1500元行政处罚,如第四次将给予2000元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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