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与4S店和解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和解现场

    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6日晚间消息,哭诉维权的西安奔驰女车主W女士(化名),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

    双方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对应了W女士此前提出的8条诉求。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5点:

    1、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但依旧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

    2、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

    3、奔驰方面主动提出,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

    4、赠送该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

    5、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女车主认可奔驰提出的方案

    记者注意到,在一段公开的和解现场视频中,维权女车主对奔驰提出的方案表示认可,同时称奔驰对自己表示出一定的人文关怀,“比如说邀请我去德国总部参观整个生产流程,还有帮我补办生日会之类的,所以我对此表示感谢,接受了你们的歉意。”

    她还表示,整个事件的过程中,自己只是一个导火索,“但对整个行业来说,对关注这件事的民众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女车主表示,“我是正规地维权,奔驰这次也回应、出示了我之前提出的相关诉求的相关认证和视频资料,我是非常认可,这个车并不像别人说的是改装车或问题车。”

    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进入鉴定程序

    此外,记者从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省市部署,将继续开展汽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中消协:金融服务费应明码标价

    结合奔驰车维权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17日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

    在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做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汽车销售金融服务费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

    此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综合)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