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老赖躲藏18年后现身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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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唐鸿 罗达)“法官,我要还多少钱?我愿意将所有的借款一次性还清。”4月15日,肖某急匆匆来到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删除。

    借钱不还玩失踪,被列入“黑名单”

    原来,18年前,肖某下岗想转行做钢板生意。由于资金不够,他便找到好友文某借钱。于是,文某借给肖某7000多元,而且也不要肖某支付利息。然而,当文某要账时,肖某以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推脱。2001年下半年,肖某干脆玩起失踪。

    此后,文某到法院起诉肖某,法院缺席判决肖某返还文某借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调查肖某存款记录和房地产登记情况,都未发现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肖某长期在外躲债,找不到人,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实施后,石峰区人民法院将肖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冻结了肖某的银行账户。

    影响出行,他主动还钱

    在外躲债的十几年里,肖某一直在打工,很少回家,之后他慢慢有了点积蓄。今年五一假期将至,肖某想提前买高铁票带全家去旅游,结果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买票。

    4月15日,肖某赶到石峰区人民法院,还清借款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共计1.2万元,并对文某表示歉意,双方握手言和。法院最终也依法将肖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删除。

    据悉,自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实施以来,已有43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手段的强大压力,主动到石峰区人民法院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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