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向执法人员赠烟引发群众围观 前小学校长用公款支付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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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名党员干部因违规送礼、公款吃喝和违规公款开支问题受到党纪处分。

    2018年7月,攸县顺发汽车运输公司法人代表颜朝云(管理服务对象),在执法现场向县交通局执法人员赠送香烟,在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后,又将香烟放到执法车辆内,导致当地群众聚集围观,并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颜朝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黄丰桥阁前小学校长文飞章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并安排学校出纳刘某从未入账的学生伙食费中开支此次用餐费用。此外,文飞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近日,文飞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菜花坪镇流塘村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会议中用公款购买香烟并发放,易世清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刘艳华作为时任治调主任、秘书,易文娥作为时任妇女主任,对上述问题均负有直接责任。换届选举结束后,易世清、刘艳华、易文娥为表示祝贺,以个人名义给在场的工作人员发放香烟,并违规将该笔费用在村账中予以报销。近日,易世清、刘艳华和易文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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