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落户门槛降低,引人之后更需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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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郝娴宇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详见本报4月9日A11版)

    吸引年轻人才落户不能只靠一纸户籍,人们更看重的,是户籍背后承载的未来职业发展潜能、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社会资源的分配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再多的人才落户也只能沦为“空户”,或者继续“跳槽”迁走,更起不到激励人才、推动发展的目的。因此,各地在出台政策措施降低人才准入门槛的同时,也应在后续的配套措施上多下功夫,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免除其发展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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