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我市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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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昨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因不正确履职、工作失职等问题,5人受到处分。

    2016年,攸县石羊塘镇谭家垅社区主任彭智能、秘书夏爱国在负责社区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到位,致使两户村民在新房建成后未拆除旧房的情况下,仍然通过了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并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近日,彭智能、夏爱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至2017年,醴陵市泗汾镇何家垅村原秘书陈秋生负责村级民政工作期间,工作存在疏忽,未及时将低保人员死亡情况向泗汾镇民政办公室申报,导致原何家垅村3名已死亡低保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持续发放,时间最长的达15个月,造成不良影响。近日,陈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1月,原株洲县龙潭镇龙潭村党总支书记刘必武、村主任丁文华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该村两户危房改造户的建房验收进行监督、把关。丁文华违规同意在隐瞒超标面积的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刘必武明知该两户所建房屋超政策规定面积,仍对其通过危房改造验收的行为不予制止,两人均负有直接责任。近日,刘必武、丁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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