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暴力讨债…… 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被炎陵公安摧毁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万亮)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炎陵县公安局集中警力开展专项打击,成功摧毁一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警方梳理警情发现新线索

    炎陵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各警种部门收集上报了近年来涉高利贷套路贷非法讨债类警情、信访举报件。通过对2015年以来所有的接处警和刑事、行政案件警情的排查和梳理,经综合分析和案件回访,警方发现陈某良一伙人有重大涉恶团伙犯罪的嫌疑。

    2018年9月2日,炎陵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9.2”专案侦破打击组。

    经查,2015年以来,陈某良(为首)、段某锋、张某义、龙某伍、钟某莹、陈某、黄某、邱某强、李某、潘某军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炎陵县采取滋扰、纠缠、拘禁等软暴力、暴力方式,追讨高利贷或替人非法讨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多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

    2016年5月1日,唐某星等人在炎陵县体育馆玩“踢罐子”游戏。陈某良认为那是他的“势力范围”,唐某星等人玩游戏声音过大,影响他做生意,遂召集段某锋、钟某莹等人对唐某星等人进行辱骂和殴打,并持刀追赶,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另两人轻微伤。

    2017年10月5日,炎陵县十都镇村民钟某明与村民李某笑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陈某良闻讯后,为帮李某笑出气,纠集钟某莹、段某锋、潘某军三人赶到钟某明家,不问缘由就对钟某明拳打脚踢。经法医鉴定,钟某明的伤情构成轻伤。

    2017年10月,罗某荣因欠袁某平的钱未及时归还,陈某良便召集段某锋、龙某伍、李某、钟某莹4人在炎陵县某宾馆内采取“看牛”方式,非法剥夺罗某荣人身自由40余小时。

    形成恶势力犯罪组织

    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该团伙情节恶劣,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三次以上,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最终,炎陵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良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8名团伙成员被判1年至2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段某锋被网上追逃后于2018年12月到案,现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