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每台补贴10万元加装须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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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芦淞区枫溪苑小区加装的电梯早已投入使用 受访部门 供图

    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昨日,《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后称《办法》)发布,这是市旧城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下发的1号文件,对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原则等进行明确。

    《办法》明确,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门栋单元为单位,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维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

    加装电梯涉及部门多、资金筹措难,为此这份文件还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每台电梯,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补贴,合计10万元。不久前,我市还出台了《关于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规定业主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进一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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